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的業主,須在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如須進行訂明修葺,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註冊檢驗人員監督下進行所須的訂明修葺。
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的簡介短片及其他相關簡介會
相關人員
查詢
私人處所
屋宇署熱線 | 2626 1616 (由「1823」接聽,24小時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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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地址 | enquiry@bd.gov.hk |
地址 | 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總部地下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
有關申報在「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及公共屋邨範圍內的樓宇/處所進行強制驗樓計劃/強制驗窗計劃的安排
如樓宇或處所位於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或公共屋邨範圍內要根據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下進行訂明檢驗及修葺,請將已填妥的指明表格郵寄或親身遞交房屋局常任秘書長辦公室的獨立審查組辦理。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辦公室的獨立審查組的地址:
九龍黃大仙龍翔道138號龍翔辦公大樓8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15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請在填寫表格前,到下列網址參閱建築物條例適用之屋邨/屋苑/設施名單,以分辨那些屋苑/屋邨是受建築物條例監管: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business-partnerships/resources/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