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如欲進行改動及加建工程,應先諮詢建築專業人士,並向建築事務監督遞交正式申請以取得批准及同意。在現存樓宇進行改動及加建工程的例子如下:
- 在現存樓宇興建新的延伸部分(直向或橫向)
- 拆卸部分樓板及╱或加建內樓梯,以打通兩個或以上的樓層
- 拆除間隔牆,以打通兩個或以上的單位
- 在現存樓宇進行改裝工程,包括改裝整幢工業大廈
- 在現存樓宇外牆裝設外牆蓋板或玻璃幕牆
- 加建水缸、簷篷、遮蓋物、廣告招牌及固定冷氣裝置的結構框架等
- 改動樓宇內的逃生逃徑、進出建築物的途徑及暢通無阻通道
如改動及加建工程屬於指定小型工程項目,只要按照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規定進行,無須取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
請注意,即使擁有毗連平台、簷篷、天台、天井、光井或地面的業權或通行權,並不等同有權在這些地方豎設構築物。如欲進行該等工程,應先參閱批准建築圖則、大廈公契及地契條款。如有疑問,應諮詢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
注意
如建築工程在沒有取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則有關工程便成為違例構築物或僭建物,當局可根據《建築物條例》對其採取執法行動。
常見問題
1. 可否把外廊、露台及工作平台圍封?
2. 可否在沒有屋宇署批准的情況下將廚房改建為開放式廚房?
由於將廚房改建為開放式廚房可能導致火警危險,任何人如欲進行有關工程應諮詢建築專業人士
3. 豎設間隔牆是否違反《建築物條例》?
可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在單位內豎設間隔牆。如豎設的間隔牆不屬小型工程類別,而有關的工程涉及建築物結構,即屬改動及加建工程。
4. 豎設天台構築物(包括花棚)是否違反《建築物條例》?
豎設天台構築物屬於改動及加建工程。任何人如欲豎設天台構築物,應諮詢建築專業人士,並向建築事務監督遞交正式申請以取得批准及同意。
5. 我可否在樓宇的公用部分進行改動工程?
業主或佔用人應:
- 就擬進行的改動工程在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規定方面(包括樓宇的荷載能力、對逃生途徑的影響等)是否可行,諮詢建築專業人士;
- 查看樓宇公契有否訂明任何限制;以及
- 在進行改動工程之前徵求業主立案法團、互助委員會或管理公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