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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豁免工程

靠牆招牌

項目詳情

指定豁免工程項目 - 10
指定豁免工程項目 10
工程性質 豎設/改動固定於建築物外牆的招牌(包括更換招牌的展示面)
對任何懸臂式平板造成額外荷載 不會
該工程涉及改動任何其他結構構件
該招牌的展示面積 不多於1平方米
設有包含發光二極體的展示系統
伸出該外牆 不多於150毫米
該招牌的任何部分與地面的距離 不多於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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