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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項目

防護欄障

承建商只可進行其已註冊的相關小型工程級別或項目

防護欄障

豎設/改動/拆除
第I級別

1.6

小型工程項目 1.6

豎設/改動/拆除

  1. 防護欄障(不包括鋼筋混凝土外牆或用磚建造的外牆)
修葺/更換
第 II 級別

2.5

小型工程項目 2.5

修葺/更換

  1. 防護欄障(不包括鋼筋混凝土外牆或用磚建造的外牆)
  2. 按照原來設計
  3. 該防護欄障所在的水平與相鄰水平之間的高度差距
    > 2米
第 III 級別

3.3

小型工程項目 3.3

修葺/更換

  1. 防護欄障(不包括鋼筋混凝土外牆或用磚建造的外牆)
  2. 按照原來設計
  3. 該防護欄障所在的水平與相鄰水平之間的高度差距
    ≤ 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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