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署長談貝璐道4號的4號及5號屋僭建物(只有中文)
以下是屋宇署署長區載佳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就貝璐道4號的4號及5號屋僭建物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屋宇署署長:首先多謝各位傳媒,亦辛苦大家連日來在這裏等待。我今日代表屋宇署的同事表達一些不滿。因為就屋宇署處理山頂貝璐道4號的4號及5號屋僭建物這個案,雖然我們以往在回應傳媒的查詢,特別是我們昨日和前日亦回應了傳媒的查詢,講出了我們處理這個案的實情和會採取的行動、會跟進的調查。雖然這樣,但連日來都有對我們同事一些不是基於事實的指控,包括指我們的同事在處理這個案上對業主有包庇,又或是指我們的同事受到高層壓力而停止調查。我覺得這些指控對我們的同事非常不公,所以我在這裏要作一個嚴正聲明,是絕無其事。
屋宇署在處理僭建物和執法工作方面,是由一個經驗非常豐富的專業團隊負責。他們秉著專業精神,基於不偏不倚、依法辦事的精神處理每一個個案,絕對不會因為業主的身份而作特別嚴厲或特別寬鬆的處理。
就山頂貝璐道4號的個案,傳媒最近特別關心的是4號屋地下低層的一幅磚牆。所以我在此要再重申,在六月二十六日看到關於4號屋地下低層懷疑有一個僭建工人房的報導後,我們同事已即日往現場視察。當時的視察見到在地下低層原來的一個士多房內作了些改動,士多房的外牆仍然存在,而牆身亦沒有任何開洞或任何門口可以見到牆身背後的情況,只是見到一幅牆,所以當時的確沒有發現傳媒報導所謂僭建的工人房,但當時同事亦發現牆身某一部份的位置與批准圖則所顯示有出入,所以同事決定,雖然沒有發現僭建工人房,但認為仍需要繼續跟進個案。同事向上級報告事件後,我們在六月二十七日立即發信予業主的專業人士,要求他提供這幅牆的建造、建造目的等資料,以便進一步調查及繼續跟進。我們在六月二十八日回應傳媒查詢時,我們亦有講出這個事實,即當時的確沒有發現僭建工人房,但回應時亦有指出我們會繼續跟進個案,我們亦絕對沒有講過會停止調查。事實已經顯示,我們的同事從來沒有受到壓力要他們不去做一些本來根據專業判斷、根據法例要求、既定程序的要求而需要做的調查和工作,絕對沒有受到上級的壓力要停止調查。
我們在六月二十八日回應傳媒查詢時,我們沒有提到剛才所講的牆身的問題,因為調查尚未完成,我們還在調查及要求業主的認可人士去提供進一步資料。根據一貫做法,我們不會提供未完成調查工作的細節,所以在回應傳媒時,當時我們並沒有提到牆身的事件。
到上星期五,業主發表聲明,他自己提到牆身後以前其實有一個僭建工人房,只是後來用牆圍封了,事實亦證明了我們六月二十六日視察所見的確是這樣。在他發表聲明後,我們隨即在星期一,即第一個工作天,已經與其專業人士到現場視察。當日的視察亦發現剛才所述的牆身的情況仍然與我們在六月二十六日所見的情況相若,我們已即時要求專業人士安排打開牆身,以便進入裏面,即牆身後面作進一步視察。事實顯示同事在處理這個案時絕對沒有包庇業主的情況,亦從來沒有受到上級的壓力而做一些不應該做的事。
記者:為何…屋宇署沒有要求業主打開牆身?
屋宇署署長:我們在六月二十七日發信予業主的專業人士,要求他提供資料。根據我們一貫類似個案的做法,因為這不是一個有明顯危險的個案,所以我們會給予業主時間去提供資料,讓我們進一步調查後才會決定下一步行動該怎樣做,不會隨便立即要求打開甚麼去做其他的工作。多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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