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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屋宇署發表機利士南路五十號部分露台倒塌事件調查報告

屋宇署發表機利士南路五十號部分露台倒塌事件調查報告

屋宇署今日(十月四日)發表有關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九龍機利士南路五十號建築物一樓部分露台倒塌事件的調查報告。

調查結論指出,以下因素導致部分露台倒塌:

  1. 混凝土強度下降;
  2. 鋼筋銹蝕;
  3. 荷載增加;以及
  4. 缺乏維修保養。

涉事建築物樓高六層,以鋼筋混凝土建造,佔用許可證於一九五六年批出。部分倒塌的露台長4.8米,從外牆伸出2.4米,由兩條懸臂樑作為結構支撐。

事故發生後,屋宇署採取緊急行動,清拆一樓部分倒塌露台的剩餘部分,並為涉事建築物二樓、三樓及四樓的露台豎設臨時支撐,以確保公眾安全。

調查發現,露台原本的結構設計大致妥當,但當中一條懸臂樑的混凝土強度下降、鋼筋銹蝕加上日久失修,抗剪強度因而降低。加上露台的地台被加高、護牆批盪及加設鋁窗使荷載加重,最終令該懸臂樑被剪力破壞而觸發部分露台倒塌。

屋宇署已向涉事建築物的業主發出法定勘測令及強制驗樓通知,要求業主勘測及檢驗樓宇狀況。業主在完成勘測及檢驗後須提交補救方案及進行維修工程。涉事建築物的業主已委任一名認可人士跟進有關命令和通知,現正進行詳細勘測工程。屋宇署會繼續密切跟進有關命令及通知的遵辦情況。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法定命令或通知,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一年;以及每天罰款5,000元。

就上址已完成的緊急清拆及臨時支撐工程,屋宇署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關業主發出繳費單,追討工程及監督費。

另外,若日後有證據顯示有人違反《建築物條例》於涉事露台進行增加露台荷載的建築工程,屋宇署會考慮提出檢控。

屋宇署發言人強調,保持樓宇安全及為樓宇進行定期檢查和適時維修屬業主的責任。就樓齡達三十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業主更應主動安排專業人員為其樓宇進行定期檢驗和所需維修。

調查報告已上載屋宇署網站www.bd.gov.hk,以供公眾查閱。

2017年10月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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