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項目 - 2.57
項目詳情
項目編號 | 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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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級別/類型 | 第II級別 類型A |
工程性質 | 豎設 |
工程範圍 | 工程涉及支柱 |
該支柱的位置 | 位於地面上的實心圍牆(不包括違例實心圍牆及符合以下說明的實心圍牆:屬附表2第2部第5項所描述者,並在沒有本條例第14(1)條所指的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及同意下豎設、改動或修葺)的頂部 |
該圍牆本身的高度 | 不超過2.5米 |
該圍牆及該支柱(包括在其頂部的任何設施)的總高度 | 不超過5米 |
其他要求 | 不屬指定豁免工程項目21 |
呈交程序
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