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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項目

小型工程項目 - 3.18

小型工程項目 - 3.18

第III級別 類型CG
表格
MW05

項目詳情

小型工程項目 - 3.18
項目編號 3.18
項目級別/類型 第III級別 類型CG
工程性質 拆除
招牌的位置 自建築物外牆伸出或固定於地面上的圍牆
如屬伸出式招牌
  1. 該招牌的展示面積不多於2平方米;
  2. 該招牌並無任何部分伸出它所附着的外牆多於2米;及
  3. 該招牌的任何部分與地面的距離均不多於6米

呈交程序

業主或其代理人

委任訂明註冊承建商 (第 III 級別 - C、G 類型)

搜尋合資格專業人士/承建商

承建商

呈交MW05 - 完工通知及證明書、文件及照片須在完工後14天內呈交

表格MW05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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