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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的現存僭建物

在申報計劃負責檢驗和證明僭建物安全的合資格人員

  • T2 職級的適任技術人員(TCP-T2)或更高資歷的人士
    所有符合資格參加「申報計劃」的僭建物(但涉及採用懸臂式平板方式興建的露台/簷篷除外)
  • 註冊專業工程師(土木/結構/建造專業界別)
    所有符合資格參加「申報計劃」的僭建物
  • 註冊結構工程師
    所有符合資格參加「申報計劃」的僭建物

T2職級的適任技術人員 (TCP-T2)

TCP-T2人員是指:

  • 持有由大學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職業訓練局轄下前工業學院所頒發的土木/結構工程學、建築科技學、建築測量學、建築學或同等學科高級文憑或高級證書的人士。該等人士並須具備合共不少於三年的相關工作經驗。

具備TCP-T2或更高資歷的人士,或其TCP-T2資歷及經驗參照《2009年地盤監督作業守則》第8.21段及2015年5月8日的更正對照表的相關認證及要求而獲接納的人士,均可獲接納委任為TCP-T2人員。

TCP-T2人員名冊

不同團體和學會提供TCP-T2人員名冊的部分超連結如下︰

業主須負責自行評估名冊所載的一切資料;如對有關名冊相關事宜有疑問,應聯絡相關團體/學會。

免責聲明:

有關TCP-T2人員的名冊是由私營專業/技術團體所編製、備存和提供。

香港特區政府沒有參與編製有關名冊,亦不會對有關名冊的不準確之處,或超連結產生的錯誤或不完整資料,或因有關名冊所載有關TCP-T2人員的資料或其表現而引致或所涉及的損失或損害負責。

有關名冊載錄的TCP-T2人員,不應視為已獲屋宇署或香港特區政府認許或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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