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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項目

地面上的室外網欄或金屬欄杆

承建商只可進行其已註冊的相關小型工程級別或項目

地面上的室外網欄或金屬欄杆

豎設/改動
第 I 級別

1.8

小型工程項目 1.8

豎設/改動

  1. 圍欄的高度,包括在其頂部的任何設施
    ≤ 10米
  2. 如該圍欄的靠地部分是實心圍牆,該圍牆的高度
    ≤ 3米
第 II 級別

2.7

小型工程項目 2.7

豎設/改動

  1. 圍欄的高度,包括在其頂部的任何設施
    ≤ 5米
  2. 如該圍欄的靠地部分是實心圍牆,該圍牆的高度
    ≤ 2.5米
  3. 並非用作防護欄障
修葺
第 I 級別

1.58

小型工程項目 1.58

修葺

  1. 圍欄的高度,包括在其頂部的任何設施
    任何
  2. 如該圍欄的靠地部分是實心圍牆,該圍牆的高度
    任何
第 II 級別

2.58

小型工程項目 2.58

修葺

  1. 圍欄的高度,包括在其頂部的任何設施
    ≤ 10米
  2. 如該圍欄的靠地部分是實心圍牆,該圍牆的高度
    ≤ 3米
  3. 並非用作防護欄障
第 III 級別

3.58

小型工程項目 3.58

修葺

  1. 圍欄的高度,包括在其頂部的任何設施
    ≤ 5米
  2. 如該圍欄的靠地部分是實心圍牆,該圍牆的高度
    ≤ 2.5米
  3. 並非用作防護欄障
拆除
第 I 級別

1.10

小型工程項目 1.10

拆除

  1. 圍欄的高度,包括在其頂部的任何設施
    任何
  2. 如該圍欄的靠地部分是實心圍牆,該圍牆的高度
    任何
第 II 級別

2.67

小型工程項目 2.67

拆除

  1. 圍欄的高度,包括在其頂部的任何設施
    ≤ 10米
  2. 如該圍欄的靠地部分是實心圍牆,該圍牆的高度
    ≤ 3米
第 III 級別

3.5

小型工程項目 3.5

拆除

  1. 圍欄的高度,包括在其頂部的任何設施
    ≤ 5米
  2. 如該圍欄的靠地部分是實心圍牆,該圍牆的高度
    ≤ 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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