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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III級別小型工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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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III級別小型工程的複雜程度及風險較低,只須在完工後呈交文件。
工程完工後
在工程完工後
14天內
,訂明註冊承建商須呈交以下文件:
工程完工通知及證明書(指明表格
MW05
)
顯示已完成該工程的記錄圖則或工程描述
照片
向屋宇署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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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MW05表格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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