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
對規模較小及潛在風險較低,並在2020年9月1日前已經豎設的違例小型適意設施,樓宇業主可參與檢核計劃將其保留,該計劃包括委任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或訂明註冊承建商(即獲委任人)對有關違例小型適意設施進行檢查、鞏固 (如有需要)及向屋宇署核證其結構安全。所有在2020年9月1日後展開的違例工程都要依法進行,不會被納入檢核計劃。
通過檢核的違例小型適意設施,由於在豎設工程前未獲屋宇署批准,所以在檢核後仍然屬於僭建物。不過,已通過檢核的違例小型適意設施除非變得危險,屋宇署不會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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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指引 檢核計劃的背景資料
技術指引 規格及檢核計劃示例清單及指明表格
小冊子小型適意設施檢核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