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驗樓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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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面版表格
指明表格
請使用以下指明表格向建築事務監督提交有關訂明通知及證明書。詳情可參閱強制驗樓計劃"程序"及"指明表格"
表格編號 | 說明 | 網上遞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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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I1 | 委任註冊檢驗人員作樓宇訂明檢驗及/或監督訂明修葺的通知詳細資料
03/2019 | 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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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I2 | 提名另一名註冊檢驗人員暫代監督訂明修葺的通知詳細資料
03/2019 | 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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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I3 | 樓宇檢驗證明書 (適用於檢驗後需要進行訂明修葺)詳細資料
12/2020 | 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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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I3a | 樓宇檢驗證明書 (適用於檢驗後無需進行訂明修葺)詳細資料
12/2020 | 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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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I4 | 樓宇修葺證明書詳細資料
12/2020 | 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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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I5 | 無業務關連證明書 (適用於為樓宇進行訂明檢驗的註冊檢驗人員但並沒有監督已完成的訂明修葺)詳細資料
03/2019 | 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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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版表格
請以手機版表格上載初稿,於24小時內取回初稿到桌面版表格,繼續填寫。
參閱電子表格使用指南。
指明表格
請使用以下指明表格向建築事務監督提交有關訂明通知及證明書。詳情可參閱強制驗樓計劃"程序"及"指明表格"
如提交的指明表格有欠妥之處,本署會將表格退回而不作進一步處理。請參閱常見的欠妥事項。
指明表格常見的欠妥事項(表格MBI 1、MBI 2 、MBI 3、MBI 3a、MBI 4及MBI 5)
- 樓宇、處所的地址與法定通知編號不符。
- 業主/業主代表/註冊檢驗人員的名稱漏填/並未簽署。
- 註冊檢驗人員的註冊證明書編號不完整或不正確。
- 註冊檢驗人員的簽署與本署記錄不符。
- 指明表格內的證明書或聲明日期不正確。(例如日期應在完成檢驗或完工日期的同日或之後。)
- 提交表格MBI 3、MBI 3a或MBI 4 時,並沒有附上檢驗報告或完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