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商如有意於香港私人發展項目進行建築或街道工程,應根據《建築物條例》申請成為註冊承建商。
承建商註冊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確保只有在執行工作及職責方面能完全勝任,並且非常熟悉相關法例規定及現行樓宇管制制度的承建商,方可註冊成為註冊承建商和獲准進行建築工程及街道工程。
註冊詳情請參閱《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38。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8B(2)條的規定,擬成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或註冊專門承建商的申請人,必須令建築事務監督滿意:其管理架構妥善(如屬法人團體)、職員有適當經驗及資格、申請人有能力取用工業裝置及資源,以及所委任為《建築物條例》的目的代其行事的人士有所需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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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申請成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或註冊專門承建商,必須:
- 於香港持有有效的商業登記證;
- 委任一名獲授權簽署人(AS) ;
- 委任合資格人員;以及
- 能取用工業裝置 及資源 .
- 一名技術董事(TD) ;以及
- 一名其他高級人員(OO) (視乎情況需要)。
註:註冊承建商的關鍵人士(即擔任獲授權簽署人/技術董事/其他高級人員的人士),不會同時獲接納為另一個註冊承建商的關鍵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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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申請成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或註冊專門承建商 ,請填妥申請表格BA2及核對表 CL-BA2,連同訂明費用及下列輔證文件送交本署:
填妥的指明表格 下載 表格 RR1負責監督工作經驗的批註(只適用於獲授權簽署人) 參考樣本 表格 RR2就定罪/紀律處分/被禁止競投公共工程記錄所作的聲明(由承建商填寫) 參考樣本 表格 RR3就定罪/紀律處分/被禁止競投公共工程記錄所作的聲明(每名獲授權簽署人/技術董事/其他高級人員均須填寫) 參考樣本 表格 RR4就過往的面試/評估記錄所作的聲明(每名獲授權簽署人/技術董事/其他高級人員均須填寫) 參考樣本 輔證文件 下載 現有商業登記證 (IRDB101) 副本 參考樣本 商業登記冊內的最新資料摘錄的核證本副本(IRBR152) 參考樣本 取用工業裝置的證明文件 參考樣本 取用資源的證明文件
核數師報告:資產負債表: 獲授權簽署人(AS)/技術董事(TD)/其他高級人員(OO)及合資格人員的個人文件(每名獲授權簽署人(AS)/技術董事(TD)/其他高級人員(OO)及合資格人員均須呈交) 下載 香港身份證/護照副本 --- 履歷表 參考樣本 學歷資格證書副本 參考樣本 從事建築業的經驗證明(只須按適用情況由獲授權簽署人/技術董事/其他高級人員填寫) 參考樣本 技術董事(TD)管理建築承建商公司經驗的輔證文件(適用於技術董事不具備所需資格或經驗的情況) 參考樣本 合資格人員聘書副本 參考樣本 辭任獲授權簽署人(AS)/技術董事(TD)/其他高級人員(OO)的承諾書(如適用) 參考樣本 放棄註冊為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個人)的承諾書(如適用) 參考樣本 輔證文件(只適用於合夥公司) 下載 委任獲授權簽署人(AS)的授權書 參考樣本 輔證文件(只適用於法人團體) 下載 本年度周年申報表(表格NAR1)副本(連同公司註冊處的收據) 參考樣本 公司組織圖 參考樣本 董事局委任獲授權簽署人(AS)/技術董事(TD) /其他高級人員(OO)的決議書副本 參考樣本 備註:
請注意,樣本臚列申請所需的表格及文件,只供參考。申請表格/文件的詳細規定均以屋宇署的最新規定為準。全套參考樣本 下載 法人團體 申請樣本BA2 (法人團體) 合夥公司 申請樣本BA2 (合夥公司) 個人公司(獨資經營) 申請樣本BA2 (個人公司) -
- 本署會於10個工作天內通知你所提交的文件是否齊全。
- 如全部所需輔證文件已連同申請表一併提交,本署一般會在首次接獲申請後2個月內,把申請轉交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審議。
- 如所需資料及文件不齊全,本署會發出尚欠文件核對清單,列明需補交的文件。不論申請人是否已提交尚欠的文件,本署一般會在首次接獲申請後的5個月內,把申請轉交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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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而言,擬委任的獲授權簽署人須接受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的面試 。本署會於面試前大約4星期內通知有關安排。如擬委任的人士先前從未獲接納為獲授權簽署人,則須親自到訪本署,提供簽署式樣。
- 如擬委任的人士先前已獲接納為獲授權簽署人(並符合相關的要求),則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可能只會進行內部評審而不安排面試 。
- 本署會於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審議後的3個月內通知申請人有關結果(即接受、押後或拒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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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申請獲接受,你會收到結果通知書和繳款通知書(註冊期為3年)。
- 在繳付繳款通知書所示費用後,本署會安排在憲報刊登承建商的名稱,並將其列入所屬承建商名冊。申請人亦會收到以電子形式發出的註冊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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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或各類別註冊專門承建商獲授權簽署人、技術董事或其他高級人員所需的最低資格及經驗要求,請參閱《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38 附錄 A 至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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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或註冊專門承建商如欲申請批准獲授權簽署人/技術董事/其他高級人員,請填妥申請表格 BA2C及核對表 CL-BA2C,連同訂明費用及下列輔證文件送交本署︰
填妥的指明表格 下載 表格 RR1 - 監督工作經驗(只適用於獲授權簽署人) 參考樣本 表格 RR3 - 就定罪/紀律處分/禁止競投公共工程的記錄所作的聲明(每名擬委任的獲授權簽署人/技術董事/其他高級人員均須填寫) 參考樣本 表格 RR4 - 就過往的面試/評審記錄所作的聲明(每名擬委任的獲授權簽署人/技術董事/其他高級人員均須填寫) 參考樣本 輔證文件 下載 現有商業登記證 (IRDB101) 副本 參考樣本 獲授權簽署人(AS)/技術董事(TD)/其他高級人員(OO)的個人文件(每名獲授權簽署人(AS)/技術董事(TD)/其他高級人員(OO)均須提交) 下載 香港身份證/護照副本 --- 履歷表 參考樣本 學歷資格證明書副本 參考樣本 從事建築業的經驗證明 參考樣本 技術董事(TD)管理建築承建商公司經驗的輔證文件(適用於技術董事不具備所需資格或經驗的情況) 參考樣本 辭任獲授權簽署人(AS)/技術董事(TD)/其他高級人員(OO)的承諾書(如適用) 參考樣本 放棄註冊為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個人)的承諾書(如適用) 參考樣本 輔證文件(只適用於合夥公司) 下載 委任為獲授權簽署人(AS)的授權書 參考樣本 輔證文件(只適用於法人團體) 下載 本年度周年申報表(表格 NAR1)副本(連同公司註冊處的收據) 參考樣本 公司組織圖 參考樣本 董事局委任獲授權簽署人(AS)/技術董事(TD)/其他高級人員(OO)的決議書副本 參考樣本 備註︰
請注意,樣本臚列申請所需的表格及文件,只供參考。申請表格/文件的詳細規定均以屋宇署的最新規定為準。全套參考樣本 下載 法人團體 申請樣本 BA2C(法人團體) 合夥公司 申請樣本 BA2C(合夥公司) 個人公司(獨資經營) 申請樣本 BA2C(個人公司) -
- 如全部所需輔證文件已連同申請表一併提交,本署一般會在首次接獲申請後 2 個月內把申請轉交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審議。
- 如所需資料及文件不齊全,本署會發出尚欠文件核對清單,列明須補交的文件。不論申請人是否已提交尚欠的文件,本署一般亦會在首次接獲申請後的 5 個月內,把申請轉交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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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而言,擬委任的獲授權簽署人須接受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的面試 ;本署會於面試前大約 4 星期內通知有關安排。如擬委任的人士先前從未獲接納為獲授權簽署人,則須親自到訪本署,提供簽署式樣。
- 如擬委任的人士先前已獲接納為獲授權簽署人(並符合相關要求),則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可能只會進行內部評審而不安排面試。
- 本署會於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審議後的 3 個月內通知申請人有關結果(即接受、押後或拒絕申請)。如申請獲批准,本署會安排將獲授權簽署人的姓名列入相關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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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續期或重新列入名冊的申請須於指明期限內提出,否則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註冊續期︰
請填妥申請表格 BA2A及核對表 CL-BA2A,連同訂明費用及下列輔證文件,在不早於註冊有效期屆滿日期之前 4 個月但又不遲於該日期前 28 天內送交本署。重新列入名冊︰
請填妥申請表格 BA2B及核對表 CL-BA2B,連同訂明費用及下列輔證文件,於註冊有效期屆滿日期起計的 2 年內送交本署。輔證文件︰填妥的指明表格 下載 表格 RR2 - 就定罪/紀律處分/禁止競投公共工程的記錄所作的聲明(由承建商填寫) 參考樣本 表格 RR3 - 就定罪/紀律處分/禁止競投公共工程的記錄所作的聲明(每名獲授權簽署人/技術董事/其他高級人員均須填寫) 參考樣本 工作證明 下載 相關建築工程的工作證明 ;或已完成獲認可的持續專業進修課程的證明 。 --- 輔證文件(只適用於獨資經營的個人公司或合夥公司) 下載 現有商業登記證 (IRDB101) 副本 參考樣本 (只適用於獨資經營的個人公司或合夥公司)
商業登記冊內的最新資料摘錄的核證本 (IRBR152)參考樣本 (只適用於法人團體)
本年度周年申報表(表格 NAR1)副本(連同公司註冊處的收據)參考樣本 備註︰
請注意,樣本臚列申請所需的表格及文件,只供參考。申請表格/文件的詳細規定均以屋宇署的最新規定為準。 -
- 如申請人的申請完全符合快速審批關於註冊續期的申請的要求 屋宇署會在收到申請後的 28 天內將結果通知申請人。
- 如所需資料及文件不齊全,本署會發出核對清單,要求申請人在 2 星期內提交尚欠的文件。如申請人未能在期限內提交所需文件,申請或會被拒絕。
- 一般而言,本署收齊所需文件後,會在 3 個月內通知申請人有關申請結果。如申請須轉交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審議,則申請人的獲授權簽署人(及技術董事/其他高級人員,(視乎情況需要))須代表申請人接受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的面試 。一般而言,本署會於面試的4週前通知你有關的安排,並於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審議後的 3 個月內將結果通知申請人。
- 如申請獲批准,申請人會收到以電子形式發出的註冊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