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因應市民舉報,視察危險或欠妥的建築物。
危險建築物常見例子
業主應該怎樣做?
保養及翻新工程
業主及共同業主應自願參與保養或翻新工程,以保障公眾安全和協助締造安全的居住環境。
徵詢訂明建築專業人士或訂明註冊承建商的意見,以確定將進行的修葺/勘測工程是否受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規管。
檢驗舊樓
接獲修葺/勘測樓宇的命令
業主在接獲屋宇署的法定命令後應立即進行修葺工程。
注意
遇有緊急或嚴重滋擾衞生的情况,屋宇署會先進行必要的修葺工程,然後向業主追討有關費用。
刑罰
類別 | 刑罰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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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遵從法定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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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違法情況持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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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我如何得知屋宇署有沒有就我的樓宇發出命令,而有關的命令並未獲遵從?
屋宇署將發出的法定命令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並非《建築物條例》的要求。然而,根據現行程序,屋宇署會將法定命令送交土地註冊處登記,並會在命令獲遵從後予以註銷。你可查閱由土地註冊處保存的記錄(請參考土地註冊處-常見問題-查冊 https://www.landreg.gov.hk/tc/faq/faq_search.htm)。部份較早前發出的法定命令可能仍未在土地註冊處登記。請注意,即使處所沒有法定命令,亦不代表有關處所沒有僭建物。此外,樓宇準買家須就其擬購入的物業進行視察及於屋宇署樓宇資訊中心或在互聯網的「百樓圖網」查閱相關批准圖則及小型工程記錄,並在有需要時向專業人士取得意見,以確保有關物業沒有僭建物。你亦可向樓宇賣方索取有關資料或向屋宇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