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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安全

危險建築物

屋宇署因應市民舉報,視察危險或欠妥的建築物。

危險建築物常見例子

危險樓宇常見例子
危險樓宇常見例子
危險樓宇常見例子

業主應該怎樣做?

業主及共同業主應自願參與保養或翻新工程,以保障公眾安全和協助締造安全的居住環境。

徵詢訂明建築專業人士或訂明註冊承建商的意見,以確定將進行的修葺/勘測工程是否受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規管。

業主應該怎樣做?
檢驗計劃 說明
強制驗窗計劃 檢驗樓齡達10年或以上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的窗戶
強制驗樓計劃 檢驗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注意

業主無合理辨解而阻礙業主立案法團進行工程以遵從屋宇署發出的命令,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

  • 第3級罰款(現時為港幣10,000元);
  • 監禁6個月。

業主在接獲屋宇署的法定命令後應立即進行修葺工程。

注意

遇有緊急或嚴重滋擾衞生的情况,屋宇署會先進行必要的修葺工程,然後向業主追討有關費用。

刑罰

刑罰
類別 刑罰詳情
沒有遵從法定命令
  • 最高刑罰為監禁1年;
  • 最高可處第5級罰款(現時為港幣50,000元)
若違法情況持續
  • 每日罰款港幣$5,000元。
  • 有關命令亦會在土地註冊處登記。

常見問題

屋宇署將發出的法定命令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並非《建築物條例》的要求。然而,根據現行程序,屋宇署會將法定命令送交土地註冊處登記,並會在命令獲遵從後予以註銷。你可查閱由土地註冊處保存的記錄(請參考土地註冊處-常見問題-查冊 https://www.landreg.gov.hk/tc/faq/faq_search.htm)。部份較早前發出的法定命令可能仍未在土地註冊處登記。請注意,即使處所沒有法定命令,亦不代表有關處所沒有僭建物。此外,樓宇準買家須就其擬購入的物業進行視察及於屋宇署樓宇資訊中心或在互聯網的「百樓圖網」查閱相關批准圖則及小型工程記錄,並在有需要時向專業人士取得意見,以確保有關物業沒有僭建物。你亦可向樓宇賣方索取有關資料或向屋宇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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