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
豎設招牌屬於《建築物條例》(第123章) 監管下的其中一種建築工程。
所有招牌如非根據以下其中一套程序豎設,而又不屬「指定豁免工程」,均屬違例招牌,屋宇署會採取執法行動予以取締。
大型招牌豎設招牌前須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圖則及書面同意展開工程。
經事先獲得批准圖則及書面同意豎設招牌
小型招牌招牌擁有人可以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簡化規定,豎設某些規模較小及潛在風險較低的特定類別的招牌。
循小型工程呈交文件豎設招牌
更多有關監管現存違例招牌的招牌監管制度
經檢核的違例招牌,由於在豎設工程前並未獲屋宇署批准,所以在檢核後仍然屬於違例建築工程。不過,屋宇署不會對那些已經檢核的招牌採取執法行動,除非它們變得危險。
屋宇署正就所有合法及經檢核的招牌建立資料庫,以方便規管和進行執法行動,並上載有關招牌的資料於政府的「地理資訊地圖」,以供其人員及公眾查閱。資料庫會定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