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的開始

業主/業主立案法團

規管服務提供者

適當規管服務提供者

適當規管服務提供者

政府會根據《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法例,包括《建築物(檢驗及修葺)規例》的規定,採取下列措施以確保妥善規管服務提供者:

  1. 根據《建築物條例》設立檢驗人員名冊和制訂規管機制,並成立檢驗人員註冊委員會,以審核申請註冊的檢驗人員的專業水平。
  2. 發出有關驗樓、驗窗及修葺工程的要求和標準的詳細指引、《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作業守則》,以及提供有關進行招標程序最佳做法的作業備考。
  3. 抽樣詳細審查註冊檢驗人員所提交的檢驗報告,如發現違規情況,會予以適當制裁。
  4. 針對註冊檢驗人員及合資格人士的不當行為,發出宣傳資料並提供查詢及舉報渠道。

審核視察

  1. 屋宇署會隨機抽選已提交的「證明書」和檢驗報告作實地審核視察。我們可安排於辦公或非辦公時間進行視察,以確保註冊檢驗人員/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完成的樓宇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已按照法例及屋宇署發出的作業守則和指引完成。如發現有違規情況,屋宇署會考慮向相關註冊檢驗人員/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提出檢控或採取紀律行動。
  2. 業主為保障其利益,應配合屋宇署進行實地審核視察。

舉報不當行為

屋宇署會處理所有關於違反《建築物條例》規定的舉報,如服務提供者有涉嫌違規、行為失當或疏忽的情況,業主/法團可致電 2626 1616 (由「1823」接聽)向屋宇署舉報。如發現有服務提供者違規,屋宇署會考慮對其提出檢控及/或採取紀律行動。

由於有些投訴個案屬於其他政府部門或專業團體之處理範圍,如你遇到以下懷疑違法行為,亦可直接向有關部門/機構作出舉報:

涉及貪污及刑事罪行的行為
廉政公署/警務處
不良營商手法而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 的規定
香港海關
遇到不公平的交易,例如貨不對辦丶逾期不交貨丶對服務不滿
消費者委員會
違反競爭守則的行為,例如圍標
競爭事務委員會
有關專業操守的問題
相關工會/聯會/專業學會及/或註冊管理局

涉及註冊檢驗人員的各類罪行,請參閱「註冊檢驗人員的法律責任」。

相關影片

摩登業主 5 影片

摩登業主 5

2:02

政府有否提供有關訂明檢驗及修葺的費用資料? 政府如何規管強制驗樓及驗窗下的服務提供者?

返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