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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豁免工程

靠墙招牌

项目详情

指定豁免工程项目 - 11
指定豁免工程项目 11
工程性质 拆除固定于建筑物外墙的招牌
该招牌的展示面积 不多于1平方米
设有包含发光二极体的展示系统
伸出该外墙 不多于600毫米
该招牌的任何部分与地面的距离 不多于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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