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的职责
本署根据《建筑物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的规定,规管本港所有私营建筑发展工程。
《建筑物条例》订明,任何人如有意进行建筑工程,必须:
并由上述建筑专业人士拟备图则,呈交建筑事务监督审批。
此外,该人亦须委聘注册承建商进行有关建筑工程。在展开建筑工程之前必须先取得建筑事务监督的同意,方可进行工程。
我们的工作
呈交图则
建筑发展项目涉及呈交不同类型的订明图则,例如建筑图则、基础图则、上盖结构图则、地盘平整图则、排水设施图则、拆卸工程图则、挖掘与侧向承托工程图则等。本署积极协助本港的建筑发展;我们的使命是在审批程序中方便建筑专业人士,并同时确保公众安全和卫生。本署为提升效率,已推行简化查核制度以审批图则,过程中不会查核非基本事项,也不会以此作为拒绝批准的理由。故此,在工程展开前,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须确保所有非基本事项完全符合相关的规例和作业守则。
实施中央处理建筑图则的制度,是要确保私人发展送审的建筑图则,均有征询所有有关政府部门的意见,而建筑事务监督也可在限期内整合所有意见。此制度也使屋宇署成为私人发展审批事宜的中心点。
提出同意展开及进行建筑工程的申请
本署负责审批以指明表格向建筑事务监督提出同意展开及进行批准图则上所显示的建筑工程的申请。根据《建筑物条例》,建筑事务监督在接获规例订明的所有文件,并确定有关申请履行/符合建筑事务监督就施工同意所施加的任何条件或规定后,可同意展开批准图则上任何建筑工程中的任何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
本署负责监察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的建筑地盘。
除了由地盘监察组进行有系统的视察外,本署亦会在建筑工程的关键阶段见证实地测试,并进行质量审核,以确保工程按照建筑事务监督批准的图则进行,以及工程质量符合《建筑物条例》规定的标准。
基础工程验证测试
工程完成后对有代表性的基础单元进行验证测试是工程的关键阶段,其目的是确定基础在承受荷载时的表现。本署会见证验证测试,确保测试妥善进行。
质量审核
为检验工程的质量,本署人员会审核有关质量控制的证明文件,内容包括所用物料和测试报告,并会进行实地测试,确保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达标。
建筑工程竣工
根据《建筑物条例》,除非新建筑物已获发占用许可证,否则该建筑物不得被占用。项目的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及注册承建商须提出占用许可证申请。他们须提交指明表格,证明该建筑物已按照《建筑物条例》及其规例的条文以及就该新建筑物批准的图则竣工,在结构/岩土方面是安全的。
本署人员接获占用许可证的申请后,会视察建筑物和检查所需文件,当建筑物可供占用时,才会发出占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