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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

最新消息

2021年建筑物(小型工程)(修订)规例已经生效

2021年9月1日

由2021年9月1日起,有更多违例小型适意设施可透过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下的小型适意设施检核计划得以保留


附录(3/2021) - 修订《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之技术指引 》

2021年3月24日

《2020年建筑物(小型工程)(修订)规例》(《修订规例》)已于2020年9月1日生效,以扩展「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之技术指引》也因应以上修订作出了以下修改:

  1. 更新及重写关于小型工程的范畴的第三章;
  2. 更新关于第Ⅱ级别及第Ⅲ级别小型工程的建议设计及详图的附录VII,并同时更新一些不受《修订规例》影响的小型工程建议设计及详图;及
  3. 新增关于用作防护栏障的窗或玻璃外墙的附录Ⅹ。

(3/2021) 修订《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之技术指引》(暂提供英文版本)


更新了小型工程监管制度流动应用程式 - 「小型工程锦囊」

2020年9月1日

屋宇署就2020年9月1日起实施的《2020年建筑物(小型工程)(修订)规例》,更新了小型工程监管制度流动应用程式 - 「小型工程锦囊」,请于App Store 或Google Play下载更新。


修订法例

2020年5月8日

以下规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1. 《2020年建筑物(小型工程)(修订)规例》
  2. 《2020年建筑物(规划)(修订)规例》
发展局已在2020年5月8日发出相关的新闻公报

屋宇署已就由专人递交的小型工程文件实施新的认收程序

2017年4月7日

屋宇署已就由专人递交的小型工程文件实施新的认收程序,如屋宇署于下午4 时后一次过收到一批多于5份文件,便会于下一个工作日才发出认收信。此外,屋宇署鼓励业界持份者于早上的办公时段递交小型工程文件。


小型工程展开及工程完成的通知期限

2015年6月4日

获委任的订明建筑专业人士或订明注册承建商必须根据《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的规定,就不同级别小型工程适时向屋宇署呈交工程展开通知书及完工证明书。

小型工程监管制度 小型工程展开及工程完成的通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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