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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项目

小型工程项目 - 1.24

小型工程项目 - 1.24

第I级别 类型CG
工程种类
靠墙招牌
表格
MW01 MW02

项目详情

小型工程项目 - 1.24
项目编号 1.24
项目级别/类型 第I级别 类型CG
工程性质 拆除
其他要求 不属指定豁免工程项目 11 或小型工程项目2.26、3.17或3.20
(如该招牌设有包含发光二极体的展示系统)该招牌的展示面积 多于20平方米
(如该招牌并不设有包含发光二极体的展示系统)该招牌的展示面积 多于40平方米

呈交程序

业主或其代理人

委任订明建筑专业人士订明注册承建商 (第 I 级别 - C、G 类型)

搜寻合资格专业人士/承建商

订明建筑专业人士

呈交MW01 - 工程展开通知书、文件及照片须在工程展开7天前呈交

表格MW01样本

订明建筑专业人士

呈交MW02- 完工证明书、文件及照片须在工程完工后14天内呈交

表格MW02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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