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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项目

小型工程项目 - 3.2

小型工程项目 - 3.2

项目详情

小型工程项目 - 3.2
项目编号 3.2
项目级别/类型 第III级别 类型AEG
工程性质 拆除
就屋宇装备装置的支承构筑物或该等装置的金属箱的位置
  1. 位于地面上,建筑物屋顶(不包括悬臂式平板)上或檐篷(不包括悬臂式平板)上
  2. 构筑物的高度
    1. 用于支承天线或收发器的构筑物的支承构筑物的高度不超过2.5米
    2. 用于支承任何其他屋宇装备装置的支承构筑物的高度不超过2米
就通风管道或相关的承托支架而言
  1. 位于地面上或建筑物屋顶(不包括悬臂式平板)上
  2. 管道或支架的高度不超过2米
其他要求 不属于指定豁免工程项目12

呈交程序

业主或其代理人

委任订明注册承建商 (第 III 级别 - A、E、G 类型)

搜寻合资格专业人士/承建商

承建商

呈交MW05 - 完工通知及证明书、文件及照片须在完工后14天内呈交

表格MW05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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