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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项目

花槽/水池/喷泉

承建商只可进行其已注册的相关小型工程级别或项目

屋顶上的花槽

竖设/改动
第 I 级别

1.52

小型工程项目 1.52

竖设/改动

  1. 任何屋顶上的花槽
  2. 花槽的高度
    ≤ 600毫米
  3. 如属非开放屋顶, 该屋顶无结构构件的跨度
    > 12米
修葺/拆除
第 III 级别

3.52

小型工程项目 3.52

修葺/拆除

  1. 任何屋顶上的花槽
  2. 花槽的高度
    ≤ 1.1米

地面上的花槽、水池或喷泉

竖设/改动/修葺/拆除
第 II 级别

2.52

小型工程项目 2.52

竖设/改动/修葺/拆除

  1. 任何地面上的户外花槽、水池或喷泉
  2. 花槽、水池或喷泉的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垂直距离
    ≤ 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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