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三月二十三日起的特别工作安排
因应政府最新公布的特别工作安排,以减少社交接触,屋宇署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宣布,由明日(三月二十三日)起,屋宇署会调整为市民提供的服务,直至另行通知。详情如下:
屋宇署将提供紧急、必要及有限度服务,主要处理公众就涉及楼宇安全及正在建造的僭建物的举报、新发展项目的关键法定申请、建筑专业人士和承建商的注册事宜、为发牌机构提供谘询服务,以及推行楼宇更新大行动2.0的相关工作。
最近重开分别位于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总部地下的收件处及一般查询处,以及二楼的楼宇资讯中心将暂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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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亲身递交以下申请及文件须经下列途径:
设置于屋宇署总部地下的投递箱,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将接收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强制验楼及强制验窗计划下需呈交的指明表格和附加文件、根据《建筑物条例》申请注册或续期注册为注册建筑专业人士或注册承建商的文件,以及为遵办屋宇署发出的法定命令或指示而提交的文件(例如勘测报告、补救工程方案、完工报告等);
于屋宇署总部地下设置的投标/报价箱,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接收投标/报价文件。
该署稍后会通知相关人士收到有关资料或发出确认信,然而处理有关服务的时间可能较一般为长。
于香港太古城太古湾道14号七楼屋宇署拓展部办事处的收发处将继续维持柜台服务,星期一、三、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接收新建筑工程的法定申请及相关文件和表格。至于已处理的的图则及相关文件,收发处会预约申请人于星期二或星期四取回。
除符合法例要求的重要会议外,例如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会议,该署的会议室及会面室将继续不会开放予公众。所有已预约于受影响期间与屋宇署人员的会面、会议及视察将会重新安排,相关人士并会稍后获另行通知。
市民如有紧急举报,请致电1823。如有一般查询或举报,亦可致电1823或透过电邮(enquiry@bd.gov.hk)、电子举报表格(eform.one.gov.hk/form/bd0001/tc/)、传真(2537 4992)、邮递通知屋宇署(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此外,亦可透过receipt@bd.gov.hk向该署提交电子资料。
完
2020年3月22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