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露台」和「外廊」有什麼分別?
「外廊」與「露台」相似,在暴露於風、雨的位置,結構較容易被侵蝕而耗損,對公眾安全構成的風險一般較高。「露台」一般以懸臂方式由牆壁伸出,而「外廊」一般除了由牆壁伸出外,亦有支柱或結構牆承托兩側。
2. 業主如何知道單位內「露台」或「外廊」的位置?
一般來說,「露台」或「外廊」可於單位內容易辨別出來。業主可於屋宇署樓宇資訊中心或透過"百樓圖網"(https://bravo.bd.gov.hk/)系統查閱批准圖則確認它們的位置,也可向委任的註冊檢驗人員查詢。
3. 在强制驗樓計劃下,「露台」或「外廊」須進行什麼檢驗及修葺?
- 在强制驗樓計劃下,個別單位業主須委任註冊檢驗人員為其「露台」或「外廊」進行檢驗及修葺。檢驗範圍涵蓋「露台」或「外廊」的內部 (包括天花、地台及石屎護牆的內部表面)、玻璃/金屬防護欄及其嵌固件、表面排水系統和認明僭建物(如有)等。然而,個別單位業主無須檢驗樓宇公用部分,例如石屎護牆的外部表面及承托「外廊」的支柱或結構牆。
- 如果「露台」或「外廊」被地台/假天花板遮蓋,業主應配合註冊檢驗人員暫時移開覆蓋物,以進行檢驗/修葺工程。
- 如於檢驗時發現嚴重欠妥之處或無法確定欠妥之處的範圍或成因,註冊檢驗人員可考慮進行詳細調查。
- 如發現僭建物引致「露台」或「外廊」負荷過重、結構出現嚴重損壞跡象,業主須盡快進行糾正或修葺,以確保樓宇安全。
- 「露台」或「外廊」的石屎護牆的外部表面,應按情況由外牆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全體業主(如無法團)負責檢驗及修葺。
4. 如「露台」或「外廊」已被圍封,是否仍須進行檢驗?
原沒有圍封的「露台」或「外廊」於入伙後被圍封,它們仍會被視為"沒有圍封"的構築物。業主須委任註冊檢驗人員檢驗這些「露台」或「外廊」。業主可從批准圖則確認「露台」或「外廊」是否沒有圍封。
5. 圍封「露台」或「外廊」的窗戶是否需要清拆?
如「露台」或「外廊」於入伙後以窗戶圍封,業主需在「强制驗窗計劃」下檢驗和修葺這些窗戶,以確保其安全。
6. 如「露台」或「外廊」的混凝土護牆或金屬防護欄被拆除或改動,並以窗戶圍封,這些窗戶是否需要清拆?
如果這些拆除或改動工程未經建築事務監督事先批准及同意而進行或未有按「小型工程監管制度」進行,則有關工程將視為僭建物。註冊檢驗人員須確定有關僭建物的狀況屬安全及在檢驗報告中記錄有關僭建物。雖然業主無需即時在強制驗樓階段清拆有關僭建物及進行還原工程,但屋宇署會按當時執法政策取締僭建物。業主為本身利益着想,應主動安排清拆。
7. 個別單位業主如收到檢驗「露台」或「外廊」的驗樓通知,可否聯絡其他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委任同一名註冊檢驗人員為其單位進行驗樓?
單位業主可以選擇與其他業主/業主立案法團聯合委任同一名註冊檢驗人員進行有關的檢驗及/或監督在檢驗後認為需要的修葺工程。
8. 如業主已接獲強制驗樓通知,可否向屋宇署申請延期完成所須的檢驗及/或修葺工程?
業主可以書面形式向屋宇署提出申請,並詳述申請延期的理據,屋宇署會根據個別情況,考慮有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