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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项目

小型工程项目 - 3.17

小型工程项目 - 3.17

第III级别 类型C
工程种类
靠墙招牌
表格
MW05

项目详情

小型工程项目 - 3.17
项目编号 3.17
项目级别/类型 第III级别 类型C
工程性质 竖设/改动/拆除
工程范围 靠墙招牌(包括更换招牌的展示面)
对任何悬臂式平板造成额外荷载 不会
该工程涉及改动任何其他结构构件
该招牌的展示面积 不多于5平方米
该招牌的任何部分与地面的距离 不多于6米
其他要求 不属指定豁免工程项目10、11或30

呈交程序

业主或其代理人

委任订明注册承建商 (第 III 级别 - C 类型)

搜寻合资格专业人士/承建商

承建商

呈交MW05 - 完工通知及证明书、文件及照片须在完工后14天内呈交

表格MW05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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