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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项目

小型工程项目 - 3.21

小型工程项目 - 3.21

项目详情

小型工程项目 - 3.21
项目编号 3.21
项目级别/类型 第III级别 类型CG
工程性质 拆除
工程范围 招牌位于露台或檐篷上(不包括悬臂式平板),或位于露台或檐篷底部之下(不包括悬臂式平板)
如该招牌是位于露台或檐篷上,该招牌的展示面积 不多于5平方米
如该招牌是悬挂于露台或檐篷底部之下,该招牌的展示面积 不多于2平方米
招牌的高度 不多于1米

呈交程序

业主或其代理人

委任订明注册承建商 (第 III 级别 - C、G 类型)

搜寻合资格专业人士/承建商

承建商

呈交MW05 - 完工通知及证明书、文件及照片须在完工后14天内呈交

表格MW05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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