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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项目

非承重外墙(用砖建造的外墙)

承建商只可进行其已注册的相关小型工程级别或项目

用砖建造的外墙

竖设/改动/拆除
第 II 级别

2.14

小型工程项目 2.14

竖设/改动/拆除

  1. 外墙的高度
    1.1米 - 3.5米
第 III 级别

3.11

小型工程项目 3.11

竖设/改动/拆除

  1. 外墙的高度
    ≤ 1.1米
修葺
第 III 级别

3.12

小型工程项目 3.12

修葺

  1. 外墙的高度
    ≤ 3.5米
于非承重外墙开凿洞口/复原洞口
第 III 级别

3.45

小型工程项目 3.45

开凿外墙洞口

  1. 该洞口范围内,相距最远的2点距离
    ≤ 150毫米
  2. 如有2个或多于2个洞口的墙壁,每个洞口之间的距离
    ≥ 150毫米;及
  3. 完成时,一个1平方米的范围内洞口的总数
    ≤ 3
第 III 级别

3.46

小型工程项目 3.46

复原外墙洞口

  1. 该洞口范围内,相距最远的2点距离
    ≤ 15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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