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下设有家居小型工程检核计划(检核计划),让市民在经检核后可保留在该制度实施前已建造但并未获得屋宇署事先批准图则的家居小型装置,包括空调机承托支架、晾衣架和小型檐篷。申请参与检核计划的工程,必须符合《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附表3第2部所列明的规格,并在检核计划于2010年12月31日实施前已经存在或建成。
以下4项属检核计划的订明建筑物或建筑工程:
项目 | 订明建筑物或建筑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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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于支承空调机、冷却水塔或任何相关空气管道的违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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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于支承空调机或任何相关空气管道的违例金属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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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违例晾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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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违例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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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家居小型工程检核的流程表
安排进行检查的人士
委任订明建筑专业人士 或 委任订明注册承建商
订明建筑专业人士/订明注册承建商检查并核证有关的家居装置,以确保符合有关订明建筑物或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规定及相关规格,并视乎情况,按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规定进行巩固或改动工程
屋宇署
在核实所提供的关键资料后,发出附有小型工程编号的认收信
所有在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实施后展开的工程都要依法进行,不会被纳入检核计划。但请注意,小型适意设施检核计划已于2021年9月1日生效,订明某些违例小型适意设施(包括用于支承空调机的构筑物/支架)的检核详情。有关内容请参阅小型适意设施检核计划。
有关工程在经检核后仍属僭建物。由于在建造时没有向建筑事务监督提出申请,建筑事务监督不能就有关工程给予具追溯性的批准。然而,就该等已检核的构筑物,建筑事务监督不会以有关工程未事先获得批准及同意下完成或进行为理由,根据《建筑物条例》第24条送达命令或根据《建筑物条例》第24C条送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