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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项目
自外墙伸出的空调机、照明装置或公共电讯服务的天线或收发器的承托支架
承建商只可进行其已注册的相关小型工程级别或项目
自外墙伸出的空调机、照明装置或公共电讯服务的天线或收发器的承托支架
竖设/改动/拆除
1.28
竖设/改动/拆除
- 自外墙伸出
≤ 750毫米
- 有关支架的设计承重量
任何
2.49
竖设/改动
- 自外墙伸出
≤ 600毫米
- 有关支架的设计承重量
≤ 150公斤
- 支架与屋顶或与地面的距离
> 3米
3.27
竖设/改动/拆除
- 自外墙伸出
≤ 600毫米
- 有关支架的设计承重量
≤ 100公斤
- 支架与屋顶或与地面的距离
> 3米
拆除
2.31
拆除
3.26
拆除
自外墙伸出的空调机或任何相关管道的支架
巩固违例支架
3.35
巩固违例支架
- 自外墙伸出
≤ 600毫米
- 空调机支架的设计承重量
≤ 100公斤
- (如与地面的距离 ≤ 3米)并无任何部分伸出任何街道或该建筑物的公用部分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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