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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项目

位于建筑物屋顶用于支承无线电通讯站的构筑物

承建商只可进行其已注册的相关小型工程级别或项目

位于建筑物屋顶用于支承无线电通讯站的构筑物

竖设/改动/拆除
第 I 级别

1.14

小型工程项目 1.14

竖设/改动

  1. 位于建筑物屋顶用于位于建筑物屋顶用于支承无线电通讯站的构筑物,而该无线电通讯站只用于电讯服务并采用机组柜的形式
    机组柜的长度
    ≤ 1.5米;
    机组柜的阔度
    ≤ 1米;及
  2. 机组柜的高度
    ≤ 2.3米
第 II 级别

2.12

小型工程项目 2.12

拆除

  1. 位于建筑物屋顶采用围板或机组柜(连其支承构筑物)形式的无线电通讯站
    通讯站的长度阔度
    ≤ 4.5米;及
  2. 通讯站的高度
    ≤ 2.3米
第 III 级别

3.8

小型工程项目 3.8

拆除

  1. 位于建筑物屋顶采用围板或机组柜(连其支承构筑物)形式的无线电通讯站
    通讯站的长度阔度
    ≤ 4.5米;及
  2. 通讯站的高度
    ≤ 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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