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子形式提交
如果在电子表格第一页的右上角有提交按钮,即代表该表格可以以电子形式提交予屋宇署。
你可以使用数码签署(电子签署)签署这些表格,然后按提交按钮将表格直接提交予屋宇署。
当PDF文件成功提交到屋宇署的伺服器后,屏幕会显示「表格已提交」。
申请人会收到一封由eform-receipt@bd.gov.hk发出的电邮,内容包含:
- 提交编号
- 提交日期 / 时间
- 提交成功或失败
申请人可以用提交编号作日后查询。
注意
- 当显示「表格已提交」的提示框关闭后,可能会出现一个空白的PDF文件,但这是正常的,并可将这空白的PDF文件关闭。
- 表格BA8和BA15只可在办公时间内 (上午8:30 - 下午5:15) 提交。
- 就注册组的BA表格(除BA24外),申请人会接收电子邮件通知提交编号。申请人需要带同有关电子邮件到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总部地下一般查询及收件处支付申请费。详情请参阅注册组的BA表格中的"注意事项"部分。
以电邮提交
另外,以电邮传送到电子收件处receipt@bd.gov.hk的文件,必须连同获香港邮政署长发出的数码证书认证,又或由政府资讯科技总监根据《电子交易条例》认可的其他核证机关所发出的数码证书认证。
以列印本提交
如果用户没有数码证书,可将表格列印,并于填妥的表格上签署及呈交至屋宇署。呈交方法详情请参阅表格中的"注意事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