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验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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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面版表格
指明表格
请使用以下指明表格向建筑事务监督提交有关订明通知及证明书。详情可参阅强制验楼计划"程序"及"指明表格"
表格编号 | 说明 | 网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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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I1 | 委任注册检验人员作楼宇订明检验及/或监督订明修葺的通知详细资料
03/2019 | 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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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I2 | 提名另一名注册检验人员暂代监督订明修葺的通知详细资料
03/2019 | 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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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I3 | 楼宇检验证明书 (适用于检验后需要进行订明修葺)详细资料
12/2020 | 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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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I3a | 楼宇检验证明书 (适用于检验后无需进行订明修葺)详细资料
12/2020 | 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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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I4 | 楼宇修葺证明书详细资料
12/2020 | 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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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I5 | 无业务关连证明书 (适用于为楼宇进行订明检验的注册检验人员但并没有监督已完成的订明修葺)详细资料
03/2019 | 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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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表格
请以手机版表格上载初稿,于24小时内取回初稿到桌面版表格,继续填写。
参阅电子表格使用指南。
指明表格
请使用以下指明表格向建筑事务监督提交有关订明通知及证明书。详情可参阅强制验楼计划"程序"及"指明表格"
如提交的指明表格有欠妥之处,本署会将表格退回而不作进一步处理。请参阅常见的欠妥事项。
指明表格常见的欠妥事项(表格MBI 1、MBI 2 、MBI 3、MBI 3a、MBI 4及MBI 5)
- 楼宇、处所的地址与法定通知编号不符。
- 业主/业主代表/注册检验人员的名称漏填/并未签署。
- 注册检验人员的注册证明书编号不完整或不正确。
- 注册检验人员的签署与本署记录不符。
- 指明表格内的证明书或声明日期不正确。(例如日期应在完成检验或完工日期的同日或之后。)
- 提交表格MBI 3、MBI 3a或MBI 4 时,并没有附上检验报告或完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