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名楼宇业主不但须负责维修和管理名下物业,亦须负责维修和管理楼宇的公用部分,以确保楼宇安全和卫生,包括:
- 按公契所订条件,缴付应分担的管理费,并向维修及管理基金供款;
- 为楼宇制定定期检验和维修计划,包括楼宇的外墙、结构和非结构构件、公用部分及公用设施,以及名下物业内的范围。
适时维修楼宇外部的重要
楼宇失修会导致其露台/檐篷底部和外墙的混凝土或批荡层剥落,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危害行人安全。正如楼宇的其他部分一样,其外部的维修保养,同样是楼宇业主的责任。一旦因楼宇外部出现剥落而造成任何人命伤亡或财产损毁,楼宇业主或需负上民事及刑事责任。
因此,为楼宇外部安排定期检验和预防性维修保养,既符合楼宇业主的利益,亦是其应尽的责任。如发现有任何明显危险的情况,楼宇业主应立即委聘注册承建商,以移除明显危险的情况。如业主未能安排有关工程,屋宇署会委聘政府承建商代业主进行紧急工程。在工程完成后,屋宇署会根据《建筑物条例》第 33 条向业主追讨工程费用和监督费,并可能会施加不多于到期须付费用 20% 的附加费。详情请参阅《就因业主没有遵从命令而由屋宇署进行的工程(失责工程)施加附加费屋宇署内部指引摘要》。
楼宇欠妥之处的常见类别
楼宇业主应注意下述楼宇安全范畴:
财政支援
个别业主可申请贷款,以便进行保养及维修工程。
详情请参阅楼宇安全贷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