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及刑罚
根据《建筑物条例》有关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的规定,只有在屋宇署向楼宇业主发出了强制验楼或强制验窗的法定通知后,业主才有法律责任为其楼宇或窗户安排进行订明检验和订明修葺(如有需要)。
任何人如无合理辩解而不遵从强制验楼的法定通知,可被检控,一经定罪:
业主/业主立案法团的罪行 | 罚款/监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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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从强制验楼的法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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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亦可安排顾问公司及承建商代为进行所需的检验和修葺工程,然后向业主/业主立案法团追讨检验及修葺工程的费用和监督费,以及征收不超过有关费用20% 的附加费。
分担楼宇检验及修葺费用
个别业主拒绝分担验楼及验窗费用,或某些业主不合作而令楼宇未能进行检验和修葺,均属违法。任何人拒绝分担其业主立案法团为遵从由建筑事务监督送达的法定通知而须进行的有关公用部分的检验、勘测、工程或其他行动的费用,如无合理辩解,即属违法。
违者一经定罪,可处罚款港币$25,000。
如业主/占用人在没有合理辩解的情况下,阻止或拒绝获业主立案法团委任的人士进入处所内进行法定通知所规定的检验或修葺工程,即属违法。
违者一经定罪,可处罚款港币$10,000及监禁6个月。
上诉
如欲就建筑事务监督的通知向根据《建筑物条例》成立的上诉审裁小组提出法定上诉,业主/业主立案法团可按有关法律规定向上诉审裁小组秘书提交上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