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规管服务提供者
政府会根据《建筑物条例》及其附属法例,包括《建筑物(检验及修葺)规例》的规定,采取下列措施以确保妥善规管服务提供者:
- 根据《建筑物条例》设立检验人员名册和制订规管机制,并成立检验人员注册委员会,以审核申请注册的检验人员的专业水平。
- 发出有关验楼、验窗及修葺工程的要求和标准的详细指引、《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作业守则》,以及提供有关进行招标程序最佳做法的作业备考。
- 抽样详细审查注册检验人员所提交的检验报告,如发现违规情况,会予以适当制裁。
- 针对注册检验人员及合资格人士的不当行为,发出宣传资料并提供查询及举报渠道。
审核视察
- 屋宇署会随机抽选已提交的「证明书」和检验报告作实地审核视察。我们可安排于办公或非办公时间进行视察,以确保注册检验人员/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完成的楼宇订明检验及订明修葺已按照法例及屋宇署发出的作业守则和指引完成。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屋宇署会考虑向相关注册检验人员/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提出检控或采取纪律行动。
- 业主为保障其利益,应配合屋宇署进行实地审核视察。
举报不当行为
屋宇署会处理所有关于违反《建筑物条例》规定的举报,如服务提供者有涉嫌违规、行为失当或疏忽的情况,业主/法团可致电 2626 1616 (由「1823」接听)向屋宇署举报。如发现有服务提供者违规,屋宇署会考虑对其提出检控及/或采取纪律行动。
由于有些投诉个案属于其他政府部门或专业团体之处理范围,如你遇到以下怀疑违法行为,亦可直接向有关部门/机构作出举报:
涉及贪污及刑事罪行的行为
廉政公署/警务处
不良营商手法而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 的规定
香港海关
遇到不公平的交易,例如货不对办丶逾期不交货丶对服务不满
消费者委员会
违反竞争守则的行为,例如围标
竞争事务委员会
有关专业操守的问题
相关工会/联会/专业学会及/或注册管理局
涉及注册检验人员的各类罪行,请参阅「注册检验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