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可向有关业主发出法定命令,规定拆除须予以取缔的僭建物,或发出法定警告通知,并把通知注册于有关的物业业权记录上。
法定清拆令
如接获有关法定命令,楼宇业主应委聘建筑专业人士及/或承建商提供意见并进行拆卸工程。符合小型工程项目描述的拆卸工程,可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进行。
谁合资格获聘清拆僭建物?
按屋宇署在相关清拆令指明的拆卸工程类型而定,应委聘不同类型的建筑专业人士进行有关工程、提供意见,并确保提供所需的安全措施。
所需的拆卸工程类别 | 应委聘人士的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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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拆卸一幢楼宇或拆卸一幢楼宇的任何大型或重要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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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拆卸一幢楼宇或拆卸一幢楼宇的任何大型或重要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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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在修葺楼宇及拆除僭建物方面为业主提供服务的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名单,以及注册承建商名单备存于屋宇署,可供免费查阅。
安排拆卸工程
业主应谘询获委聘的建筑专业人士及/或承建商。就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下的拆卸工程,请参考以下资料:
常见问题
如拆卸工程涉及楼宇公用部分?
如须在楼宇的公用部分进行「小型工程」,我们强烈建议安排进行小型工程的人(安排工程的人)(业主或业主代理人)或他委聘的人士(即「订明建筑专业人士」或「订明注册承建商」)在工程展开前先谘询共同业主、业主立案法团及/或物业管理公司(如适用)。此外,须注意公契所订明的民事法律责任。
另参阅:
法定警告通知
不属须予以取缔的僭建物,屋宇署可发出法定警告通知,并把通知注册于有关的物业业权记录上。
楼宇业主须采取的行动
楼宇业主可考虑参加家居小型工程检核计划,以保留下列类别在2010年12月31日前竖设的小型僭建物:
- 晾衣架
- 檐篷
- 冷气机支承构筑物/金属支架
除非这些已获检核的小型工程项目日后变得危险,否则屋宇署不会采取执法行动予以清拆。
另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