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通知
屋宇署会向选定的目标楼宇的业主送达法定通知,规定业主在指定限期内对楼宇的窗户进行订明检验及检验后认为需要的订明修葺工程。
楼宇业主如接获根据强制验窗计划送达的法定通知,须委任一名合资格人士在指定限期内进行所需的订明检验。该合资格人士须亲自进行订明检验,以确定窗户是否已变得危险或可变得危险。如该合资格人士据其检验所得认为需进行订明修葺,有关业主须委任一名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或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此承建商须就关乎窗户的小型工程获得注册资格),在一名合资格人士(此合资格人士与进行订明检验的合资格人士是否同属一人,可由业主决定)的监督下进行所需的订明修葺。
有关详情,请参考强制验窗计划的程序及指明表格。
业主/法团可以书面形式向屋宇署提出申请,并详述申请延期的理据,屋宇署会根据个别情况,考虑有关申请。
除在接获强制验窗的法定通知外,业主亦可随时自愿地安排为其楼宇/处所的窗户进行检验及修葺。
有关检验及修葺应按照强制验窗计划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订明检验及订明修葺,否则当有关楼宇被选定为实施强制验窗计划的目标楼宇时,屋宇署仍会向业主送达强制验窗的法定通知。
审核视察
- 屋宇署会随机抽选已提交的「证明书」和检验报告作实地审核视察。我们可安排于办公或非办公时间进行视察,以确保合资格人士/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完成的窗户订明检验及订明修葺已按照法例及屋宇署发出的作业守则和指引完成。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屋宇署会考虑向相关合资格人士/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提出检控或采取纪律行动。
- 业主为保障其利益,应配合屋宇署进行实地审核视察。
如何委任合资格人士?
在强制验窗计划下,获委任进行窗户的订明检验或监督订明修葺的合资格人士,须是当时名列于建筑事务监督所备存的下列任何名册内的人士∶
- 认可人士;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注册检验人员;
- 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
- 关乎窗户的小型工程级别、类型及项目的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
如何委任注册承建商?
在强制验窗计划下,获委任进行所需纠正及修葺工程的注册承建商,须是名列于建筑事务监督所备存的相关名册内的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或符合资格进行纠正及修葺工程的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只有资格进行属于其获注册级别、类型及项目的小型工程。
搜寻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及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法律责任
- 罚款通知书定额罚款港币$1,500元;
- 屡犯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罚款港币$25,000元及监禁3个月;及可就经证明并获法庭信纳该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港币$2,000。
屋宇署亦可安排其委任的顾问公司及承建商进行所需的检验和修葺工程,然后向业主/业主立案法团追讨检验及修葺工程的费用和监督费,以及征收不超过有关费用20% 的附加费。
在强制验窗计划下,任何人如无合理辩解,拒绝分担其大厦法团为遵从由建筑事务监督送达的法定通知所需有关公用部分的检验、勘测、工程或其他行动的费用,即属违法。违犯者一经定罪,可处罚款港币$25,000元。此外,假如业主/占用人在没有合理辩解的情况下,阻止或拒绝获业主立案法团所委任的人士进入处所内进行法定通知所需的检验或修葺工程,即属违法。违犯者一经定罪,可被处罚款港币$10,000元,及监禁6个月。
费用资料
根据合资格人士/承建商提供的报价/广告单张,有关窗户检验及一般修葺费用的资料,请参看附表。费用资料将每半年于6月及12月更新。
对服务提供者的规管 / 不当行为的举报
屋宇署会处理所有关于违反《建筑物条例》规定的举报,如服务提供者有涉嫌违规、行为失当或疏忽的情况,业主/法团可致电 2626 1616 (由「1823」接听)向屋宇署举报。如发现有服务提供者违规,屋宇署会考虑对其提出检控及/或采取纪律行动。
由于有些投诉个案属于其他政府部门或专业团体之处理范围,如你遇到以下怀疑违法行为,亦可直接向有关部门/机构作出举报:
租户的协助
屋宇署会向选定的目标楼宇的业主送达法定通知,租户接获法定通知后,应尽快通知业主和将有关文件交给业主,让业主尽快进行所需的订明检验及订明修葺。
检验及修葺的安排
当接获业主或法团告知有关检验的安排,租户应与获委任的合资格人士合作,让其进入处所(如有需要)进行订明检验。
如有需要进行订明修葺,租户亦应与获委任的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或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合作,让其进入处所(如有需要)在合资格人士监督下进行订明修葺。
业主知多D
就强制验窗计划,屋宇署已加强宣传 「验窗修葺选择多 业主有权问清楚」. 业主作为消费者,应注意以下事宜:
- 可考虑邀请不同的合资格人士参与报价及提出修葺建议,以作参考及比较。
- 应要求合资格人士提供详细维修报价单,以了解修葺范围及价格。
- 查阅及记录合资格人士的身份(如本署发出的注册证明书或个人证明卡),以确保合资格人士为窗户亲自进行订明检验。
- 应保存窗户检验及修葺的资料(如检验记录及修葺前后的照片),及要求合资格人士交付其就检验及修葺呈交本署的证明书副本。
给业主及业主立案法团的工作安全提示
- 需聘请合资格人士/注册承建商进行订明检验及/或订明修葺。
- 业主及业主立案法团提醒合资格人士/注册承建商及其代表/雇员提供足够预防措施及配戴带足够个人防护装备(例如安全帽,安全带,…等等);
劳工处及职业安全健康局指引
劳工处及职业安全健康局提供一般施工安全指引
保险
确保工程备有适当的保险,例如
- 承建商全风险保险(俗称「工程全保」);
- 第三者责任保险;及
- 雇员强制补偿保险。
投诉热线
相关安全资讯应用程式
- 劳工处
- 发展局及建造业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