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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在私人楼宇单位内部进行改动及加建工程,如涉及建筑物的结构,例如拆除结构墙、梁、柱,业主须委任认可人士及注册结构工程师评估有关工程的可行性,并向屋宇署呈交建筑图则,获得批准及同意后才可由注册承建商进行。
若有关工程属《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下的 小型工程,例如竖设用砖建造的非承重墙、于外墙竖设或改动冷气机支架和晾衣架等,则可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在工程展开前及/或完工后通知屋宇署,而无须事先获得署方批准或同意。视乎有关小型工程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安全风险,工程须委任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及/或订明注册承建商进行。
至于在楼宇单位内进行家居装修和简单工程,例如批灰泥、铺设瓷砖饰面、修葺或更换卫生设备,属《建筑物条例》的豁免审批工程,无须事先获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或委任建筑专业人士或注册承建商,但仍须符合相关建筑物规例,包括消防安全、结构安全,以及排水工程等方面的标准。在进行建筑工程前,应先谘询建筑专业人士、注册承建商,以及在有需要时谘询认可人士,以确定符合《建筑物条例》的规定。
根据《建筑物条例》,未经批准而进行建筑工程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处罚款400,000元及监禁两年。如果有关工程进行的方式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受伤或任何财产损毁的危险,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000,000元及监禁三年。
此外,本署会按照现行对僭建物的执法政策,对属须予以取缔类别的僭建物,向有关业主发出清拆令,要求拆除有关僭建物。如业主没有遵从有关清拆令,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0,000元及监禁一年并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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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展开室内装修工程前,业主应先征询建筑专业人士的意见,包括工程的可行性,以确保符合《建筑物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的规定。相关人士可于屋宇署楼宇资讯中心或在互联网的「百楼图网」 查阅相关楼宇的批准图则及小型工程记录,以了解有关单位内批准图则的结构布局、厨房的耐火建造、房间间隔、及/或排水设施等相关资料。
此外,业主及建筑专业人士亦应查看大厦公契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否订明任何限制,例如需要先征求业主立案法团或物业管理公司同意等才可进行某些工程。业主亦须留意违反《建筑物条例》可影响其购买的家居保险保障,包括火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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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在住用单位内进行家居装修和简单工程,例如批灰泥、铺设瓷砖饰面、修葺或更换卫生设备,属《建筑物条例》的豁免审批工程,无须事先获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或委任建筑专业人士或注册承建商,但仍须符合《建筑物条例》的规定,包括消防安全、结构安全,以及排水工程等方面的标准。
至于一些小型工程,例如竖设用砖建造的非承重墙、于外墙竖设或改动冷气机支架和晾衣架等,则需要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在工程展开前及/或完工后通知屋宇署,而无须事先获得署方批准或同意。视乎有关小型工程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安全风险,工程须委任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及/或订明注册承建商进行。
如改动及加建工程涉及建筑物的结构,例如拆除或改动结构墙、梁、柱,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业主须委任认可人士及注册结构工程师评估有关工程的可行性,并向屋宇署呈交建筑图则,获得批准及同意后才可由注册承建商进行。
因此,在展开室内装修工程前,业主应先征询建筑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符合《建筑物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的规定。
此外,业主及建筑专业人士亦应查看大厦公契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否订明任何限制,例如需要先征求业主立案法团或物业管理公司同意等才可进行某些工程。业主亦须留意违反《建筑物条例》可影响其购买的家居保险保障,包括火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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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墙的改动
如改动及加建工程涉及建筑物的结构,例如拆除或改动结构墙、梁、柱,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业主须委任认可人士及注册结构工程师评估有关工程的可行性,并向屋宇署呈交建筑图则,获得批准及同意后才可由注册承建商进行。
非结构墙的改动
如工程涉及拆卸单位内的非结构墙,属豁免审批工程。这些工程无须事先获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或委任建筑专业人士或注册承建商,但仍须符合《建筑物条例》的规定,包括消防安全方面的标准。
如工程涉及竖设或改动单位内的非结构墙,须符合《建筑物条例》的规定,包括楼宇荷载、消防安全方面的标准。有关工程如属小型工程,需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在工程展开前及/或完工后通知屋宇署,但无须事先获得署方批准或同意。视乎有关小型工程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安全风险,工程需要委任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及/或订明注册承建商进行。
厨房的改动
围封厨房的墙可能是结构墙,围封厨房的墙及门亦或需具耐火效能。因此,拆除围封厨房的墙/门作开放式厨房,既有机会影响结构安全,亦可能在火警时让火势蔓延至厨房外的地方,危害逃生安全,违反结构及/或消防安全的规定。任何人如欲改建厨房为开放式厨房,须先查阅其单位的批准图则,了解厨房的墙及门是否结构墙及是否须具耐火效能。若业主欲将厨房改建为开放式厨房,应先谘询建筑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改动工程符合《建筑物条例》及相关消防安全的规定;若有关改建会涉及改动楼宇结构,或会影响耐火结构或逃生途径,业主须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委任认可人士(若涉及改动楼宇结构则需要同时委任注册结构工程师)向屋宇署呈交图则予以审批及同意展开工程后,方可进行有关工程 。
如涉及改动结构墙,业主须委任认可人士及注册结构工程师评估有关工程的可行性,并向屋宇署呈交建筑图则,获得批准及同意后才可由注册承建商进行。一般而言,如批准图则上显示围封厨房的墙及门有耐火效能,相关的墙及门便不可拆除;如批准图则上没有显示围封厨房的墙及门需具耐火效能,相关的墙及门便可拆除,但厨房不可有位置和面积上的改变。如需改变厨房的位置或大小,应先谘询建筑专业人士评估有关工程的可行性。
厕所/浴室的改动
如涉及改动结构墙,业主须委任认可人士及注册结构工程师评估有关工程的可行性,并向屋宇署呈交建筑图则,获得批准及同意后才可由注册承建商进行。
根据《建筑物(规划)规例》,厕所/浴室须设有窗户作天然的照明与通风。随着通风技术的进步和建筑设计需要更大的自由度,屋宇署发出《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业备考》APP-98,就住用建筑物内的浴室及厕所设有符合规定的人工照明、机械通风及永久通风设施,可申请豁免提供窗户以供天然照明及通风(俗称「黑厕」)。有关人工照明、机械通风及永久通风设施的详细要求,可参考上述作业备考。业主如欲改动浴室及厕所为黑厕,须委任认可人士评估有关工程的可行性后向屋宇署呈交建筑图则,就有关豁免申请提交文件辅证,并将所需资料显示于建筑图则上,在获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后才可由注册承建商进行。
改动厕所/浴室/厨房涉及相关排水管的改动工程亦必须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规定,在工程展开前及/或完工后通知屋宇署,并委任订明注册承建商进行。此外,必须妥善铺设防水层,以确保不会对下层单位构成渗水妨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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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合并两个毗邻的单位涉及拆除分间两个单位之间的墙是结构墙,业主须委任认可人士及注册结构工程师评估有关工程的可行性,并向屋宇署呈交建筑图则,获得批准及同意后才可由注册承建商进行。
合并两个上下层单位,一般渉及拆除楼板及加建楼梯。楼板开洞及加建楼梯可属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下第I级别的小型工程项目,需要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规定,在工程展开前及完工后通知屋宇署,并委任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及订明注册承建商进行。
至于合并的单位均有环保露台及工作平台,亦可能违反《建筑物条例》的其他条文及相关规例,例如有关建筑物的环保露台及工作平台豁免准则。业主应在展开工程前征询认可人士的意见,并在有需要时向屋宇署呈交建筑图则,获得批准及同意后才可由注册承建商进行。
如合并的单位并不涉及环保露台或工作平台,只涉及拆除非结构间墙,有关工程一般属《建筑物条例》下的豁免审批工程,无须事先获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或委任建筑专业人士或注册承建商,但仍须符合《建筑物条例》的规定。
然而,业主亦应查看大厦公契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否订明任何限制,并按需要征求业主立案法团、互助委员会或管理公司同意才展开有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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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相关工程涉及拆除或改动结构墙,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业主须委任认可人士及注册结构工程师评估有关工程的可行性,并向屋宇署呈交建筑图则,获得批准及同意后才可由注册承建商进行。
视乎有关的窗的大小、高度及与地面的距离,有关工程可属「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下的小型工程,需要委任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及/或订明注册承建商进行;或属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须委任认可人士及注册结构工程师,向屋宇署呈交建筑图则,获得批准及同意后才可进行的工程。
如在非环保露台/外廊上安装窗,除须按照以上有关「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下的规定进行,还须符合《建筑物(规划)规例》所订有关于天然照明及通风的规定。业主应在展开工程前征询建筑专业人士/注册承建商意见及评估其可行性。
至于环保露台或工作平台,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2条施加的条件规定,环保露台及工作平台要在不被围封的情况下,其面积才可获豁免计入总楼面面积。如以窗、玻璃嵌板、格栅、实心墙或类似装置把该等设施从护墙高度以上围封,便会违反豁免的条件,并导致违反《建筑物条例》,故环保露台或工作平台并不可安装窗或被围封。
此外,业主应先查看大厦公契条款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否订明任何限制,并按需要征求业主立案法团、互助委员会或管理公司同意才展开有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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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物业天台或平台放置家俬,不受《建筑物条例》规管。
至于一些小型工程,如在天台或平台竖设环保及适意设施或其他构筑物,例如: 实心围墙、网栏或金属栏杆、花槽、花棚,屋宇装备装置构筑物 (例如太阳能发电板) 及招牌,则需要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规定,按有关小型工程的级别,委任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及/或订明注册承建商进行,并在工程展开前及/或完工后通知屋宇署,而无须事先获得署方批准或同意。这些工程须符合各建筑物规例所订明的建筑标准,包括构筑物不能令楼宇负荷过重,亦不能影响火警逃生途径。如天台在设计上是用作火警庇护处,构筑物亦不可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业主应在展开工程前征询建筑专业人士/注册承建商意见及评估其可行性。
另外,如拟在天台或平台搭建玻璃屋或构筑物、搭建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高度超过2米的活动屋或贮物柜,或进行不属小型工程的建筑工程,你必须委任认可人士评估有关工程的可行性,并向屋宇署呈交建筑图则,在获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后,方可委任注册承建商进行有关工程。请注意,搭建玻璃屋或该等活动屋或贮物柜并不属小型工程,亦不可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进行。
如在天台或平台搭建体积不超过3立方米及高度不超过2米的预制贮物柜,业主亦应确保贮物柜稳固,以及遵从以下规定:
- 贮物柜不会损害楼宇结构;
- 贮物柜不会阻塞楼宇的走火通道或火警庇护处;以及
- 贮物柜不会影响楼宇的排水系统。
此外,业主应先查看大厦公契条款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否订明任何限制,并按需要征求业主立案法团、互助委员会或管理公司同意才展开有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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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更换大门、更改大门位置(涉及楼梯及其防护门廊除外)或在入口外加装金属闸,如不涉及建筑物的结构,属《建筑物条例》下的豁免审批工程,无须事先取得屋宇署批准,但仍须符合各建筑规例所订明的建筑标准,包括大门须按照屋宇署批准的图则订明的耐火时效要求而建造。改动或加建的防火门或金属闸亦不能阻塞毗邻处所出入口或楼宇的走火通道。如单位设有两个出入口,两者均须符合上述要求,并且不可堵塞其中-个出入口,以符合有关走火通道的规定。
另外,由于改动单位的门口会涉及大厦的公用部份,业主应先查看大厦公契条款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否订明任何限制,并按需要先征求业主立案法团、互助委员会或管理公司同意才展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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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士若有意在其单位内进行建筑工程搭建阁楼,应先谘询建筑专业人士的意见,并委任认可人士及注册结构工程师评估有关工程的可行性,并向屋宇署呈交建筑图则,获得批准及同意后才可由注册承建商进行。屋宇署会按照《建筑物条例》及其附属规例的规定审核图则所显示的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造是否符合法例规定。屋宇署主要审核的事项包括发展参数、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及环境和相关规例的要求。屋宇署亦会把图则转介予其他相关的政府部门,由他们就其关注或规管的范畴进行审议。如图则未能符合相关要求,则申请不会获批。一般而言,于单位内摆设组装家俬不受《建筑物条例》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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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建筑师学会、香港工程师学会结构分部及香港测量师学会就提供有关改动及加建工程专业服务的会员/公司名册,已上载于其网页。市民如怀疑其住宅单位内的结构构件曾非法改动,或拟进行改动及加建工程,可按有关名册聘请专业人士以获得所需的专业谘询服务。
详情可浏览他们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