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
竖设招牌属于《建筑物条例》(第123章) 监管下的其中一种建筑工程。
所有招牌如非根据以下其中一套程序竖设,而又不属「指定豁免工程」,均属违例招牌,屋宇署会采取执法行动予以取缔。
大型招牌竖设招牌前须事先获得屋宇署批准图则及书面同意展开工程。
经事先获得批准图则及书面同意竖设招牌
小型招牌招牌拥有人可以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简化规定,竖设某些规模较小及潜在风险较低的特定类别的招牌。
循小型工程呈交文件竖设招牌
更多有关监管现存违例招牌的招牌监管制度
经检核的违例招牌,由于在竖设工程前并未获屋宇署批准,所以在检核后仍然属于违例建筑工程。不过,屋宇署不会对那些已经检核的招牌采取执法行动,除非它们变得危险。
屋宇署正就所有合法及经检核的招牌建立资料库,以方便规管和进行执法行动,并上载有关招牌的资料于政府的「地理资讯地图」,以供其人员及公众查阅。资料库会定期更新。